使用者服務條款

歡迎使用由「矽塔資訊服務有限公司」(下稱「本公司」)提供的「Lionfree 獅子的虛擬主機」(下稱「本服務」)。為保障本服務的使用者皆能享有穩定、安全的品質,特訂定本條款。敬請詳細閱讀,以保障服務使用者(您)的權益。

第一條 名詞定義

  1. 下述「主機資料」係指您於本服務提供之主機、硬碟、資料庫代管空間中,存放的所有檔案與電磁記錄。
  2. 下述「本條款」係指本服務之使用者服務條款。
  3. 下述「機關」係指中華民國境內之各級政府機關。
  4. 下述「服務團隊」係指營運及管理本服務之服務人員(包含但不限於管理、網管、客服、技術支援等團隊成員)。
  5. 下述「社群」係指本服務所有之「Lionfree 社群」及其下轄網站、媒體、社群網站、即時通訊軟體聊天室(包含但不限於 Facebook 官方粉絲專頁、Facebook 社團、Discord 聊天室與頻道等)。

第二條 一般約定事項

  1. 為維護本服務使用者權益,您於申請本服務時,即代表您同意遵守本條款及個人資料運用告知聲明規定之一切事項,並不得異議。
  2. 如您有違反本條款之情事,本公司為維護服務品質,依網際網路國際應用慣例,得依情節輕重做成包含但不限於移除違規資料、使用者帳戶列管、暫停全部或一部之服務、或終止服務之處分,且不另通知。
  3. 因前項情事造成本服務之損失,本公司得就損失情況求償,您並同意拋棄民事先訴抗辯權。
  4. 本服務僅提供主機資料托管服務、網站空間管理服務、資料庫管理服務、DNS 代管服務,且您上傳至本服務之主機資料不在本服務維護範圍內。
  5. 本公司因改進業務需要,在法令許可範圍內,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後,得提供前項以外之服務項目。
  6. 因網際網路各種資源眾多,並且由各自不同單位負責維護更新,故本服務無法保證您所擷取之資料完整性與正確性,對於您因擷取第三方資料造成之直接或間接損失,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  7. 本公司提供之各種服務功能或應用程式,其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本公司。您僅得於本服務之範圍內使用。如有複製、更改或擅自提供他人使用等侵害本公司權益情形出現時,本公司除得逕行終止服務外,並得向貴公司請求損害賠償。
  8. 本公司有權將檔案及帳戶有條件或無條件刪除,且不另通知(但通常我們不會這麼做)。
  9. 本公司因營運需求等因素,得視實際情況變更或調整服務內容,並公告於本服務官方網站,不另通知。
  10. 本公司因營運需求等因素,得修改或變更本條款,並公告於本服務官方網站,不另通知。倘您於變更條款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時,則視為已閱讀、瞭解並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。
  11. 本公司因遇有財務、資安、法律、其他特殊理由或其餘不可抗力因素時,得關閉本服務,且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  12. 本條款自頒布日起 7 日後生效,取代頒布前所有以口頭或書面之建議、協議或會談,且本條款之附件視為本條款之一部分。
  13. 本條款之解釋、效力及任何未竟事宜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。

第三條 IP 及網域名稱發放約定

  1. 本公司因業務所需,得調整提供服務之 IP,並公告於本服務官方網站,不另通知。
  2. 您得於申請本服務時,一併向本服務申請核發指定之二級網域名稱,惟須提供正確資訊,並不得使用可能含有非法或詐騙意圖之網域名稱。本服務保留發放網域名稱與否之最終審核權利,因提供不實資訊,致使網域名稱取消或不予發放,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  3. 您得於申請或使用本服務時,使用自備網域名稱,惟本公司不就該網域名稱所有權或使用權提供任何擔保,且您不得使用可能含有非法或詐騙意圖之網域名稱。因違反本規定致使網域名稱取消或任意損害,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
第四條 主機資料

  1. 本服務專供合法通信使用,對於您上傳至本服務之主機資料,本公司保證不洩漏、或以任意形式提供給第三方。
  2. 本服務因遭受入侵、破壞、竊聽,致有資料外洩之情事時,本公司將盡力修復問題或漏洞,惟對於已外洩之個人資料或主機資料,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  3. 您上傳至本服務之主機資料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本條款。倘有違反本條款、經司法機關判決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情事,或因偵察必要,本公司得就機關函令要求,無條件提供主機資料予機關,並以副本將完整資料內容提供給您,且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  4. 非開放資料或非經取得正式授權,您不得擅自使用該等資源或為侵害權益等情事。若違反規定,您須自行負擔所有責任。
  5. 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,致有主機資料遺失或損毀時,本公司將盡力為您恢復資料,惟上述承諾並不包含對主機資料完整性之擔保,您必須妥善管理並備份主機資料。
  6. 本公司得因業務需要或其它原因,檢查您於本服務之任意資料,並不另通知。

第五條 服務

  1. 您應遵守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,不得有入侵、妨礙使用、或干擾網際網路上任何系統之企圖與行為。
  2. 您應遵守電信法規、智慧財產權與相關規定。若違反規定,您須自行負擔所有責任。
  3. 您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違反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,或有違中華民國法律之行為。
  4. 您不得破壞網際網路上各項服務之相關規範。
  5. 您不得於網路上用任何方式發送大量郵件,倘有發送大量郵件造成本服務障礙之情事,本公司得終止服務且不另通知。
  6. 您不得利用本服務存放或提供任何包含有色情、猥褻、暴力、血腥、政治偏見、種族歧視、盜版內容、駭客/黑客軟體、破解軟體、非法活動資訊、挖礦、未經使用者(瀏覽端)同意使用大量資源之內容。
  7. 本服務主要作為教育用途,非付費方案之使用者不得使用本服務作為商業用途。
  8. 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,您不得將本服務轉售、租賃、出借(不亂有償或無償)、讓予第三人使用,亦不得轉讓本服務全部或一部之權利及義務予第三人。
  9. 您保證提供予本公司的資訊(包含但不限於註冊或申請服務時填寫的個人資訊)皆為真實且須符合本服務要求之格式,您不得提供偽冒、虛假或不符本服務要求之資訊。
  10. 您應嚴格控管服務之資源利用及善盡維護之責,倘網站因佔用太多資源或有流量異常之情事,為維護其餘使用者權益,本公司有權採取包含但不限於限制頻寬、流量、空間或暫停服務等必要措施。

第六條 使用者服務與社群

  1. 本服務為非營利之教育服務,服務團隊成員均屬志願服務。本服務團隊成員致力於提供優質且高效的服務,惟因使用者人數眾多、業務繁忙,團隊人力有限,無法及時處理每一位使用者的問題,不便之處,尚祈海涵。
  2. 如需服務,您可透過本服務提供之服務單系統、社群訊息或一對一客服等管道進行發問。惟非經同意嚴禁私自聯絡服務團隊成員之私人社群軟體帳號。
  3. 如有辱罵、騷擾或態度不佳等情事時,服務團隊成員有權停止提供技術支援或客服服務。
  4. 本服務採人工審核,處理時間依業務繁忙程度,約需數小時至 72 小時不等。嚴禁於送出訂單/服務單後詢問或催促處理狀態。惟若送出訂單/服務單逾 72 小時後仍未獲回應,您得提問 1 次處理進度。
  5. 您得自由參與社群討論,惟應遵守開放原始碼社群行為準則,即:
    I. 尊重每一位社群成員,將對方的感受放在心上。
    II. 避免使用帶有侮辱、歧視、或具有潛在騷擾意涵的文字、言語及肢體動作。
    III. 多關心周遭的社群夥伴,適度詢問對方是否需要協助。
    IV. 當遭遇危險、或發現事情不對勁時,適時尋求服務團隊的支援與協助。
    V. 在社群裡多交朋友,珍惜彼此相聚的時光。
  6. 您不得於社群中從事以下行為:
    I. 公開發表、展示或放映包含色情、猥褻、暴力、血腥、政治偏見、種族歧視、盜版內容、駭客/黑客軟體、破解軟體、非法活動等資訊。
    II. 騷擾行為,包含性騷擾、造成當事人反感的綽號或肢體接觸、仇恨言論、威脅或恐嚇等行為。
    III. 無故干擾社群聊天頻道(例如洗頻、張貼大量無意義),並無視服務團隊成員或其他社群成員的制止。
    IV. 干擾、攻擊社群空間或資料,或未經同意蒐集或散佈個人資料。
    V. 其他違反法律的行為。
  7. 您同意為維護社群秩序與安全,對於違反行為的使用者,本公司將採取必要且合理的手段予以介入,並視情節作成包含但不限於暫時/永久禁言、自社群踢除、列為不受歡迎對象、帳戶列管,或為本條款第二條第 2 項規定之處分。

2022.04.15 頒布條文修訂,並於 2022.04.22 施行

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聲明

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向使用者(下稱「您」)告知下列事項,您倘依法應置法定代理人/輔助人/或其他具有代表權限之人者,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 27 條規定;本公司有與各代表人為必要之接觸、磋商或聯繫行為等,故亦請各有權代表之人詳閱下列告知內(以下有關蒐集目的所列代號及項目係參照法務部公告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」所為分類,該等代號及項目名稱變更時,隨同變更不另公告):

一、個人資料蒐集目的

  1. 「030 仲裁」、「040 行銷(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)」、「049 宗教、非營利組織業務」、「063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」、「069 契約、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」、「090 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」、「091 消費者保護」、「 商業與技術資訊」、「099 國內外交流業務」、「109 教育或訓練行政」、「110 產學合作」、「113 陳情、請願、檢舉案件處理」、「127 募款(包含公益勸募)」、「135 資(通)訊服務」、「136 資(通)訊與資料庫管理」、「137 資通安全與管理」、「148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」、「157 調查、統計與研究分析」、「181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」、「182 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」。
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

  1. 識別類(例如:中、英文姓名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識別碼、學生或員工證號、聯絡電話號碼、地址、性別、出生地、電子郵遞地址、帳戶號碼與戶名、其它識別證號或電子識別標章)
  2. 特徵類(例如:出生年月日、國籍、個人照片、筆跡與紙本文件)
  3. 社會情況類(例如:職業、學經歷)
  4. 財務細節類(例如:銀行帳號、戶名或與本蒐集目的相關之財務資訊)等。

三、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
  1. 期間:利用期間為本公司或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。
  2. 地區: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本公司提供服務之地區。
  3. 對象:本公司之共同行銷、交互運用客戶資料公司、合作推廣單位、業務往來機構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。
  4. 方式:電子文件、紙本,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
四、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您就本單位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

  1. 得向本公司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,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  2.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。
  3.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,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,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。

五、您倘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

  1. 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但是,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者,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,致無法提供服務。